为加强纪律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有力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鄢陵县法院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绩效考核联合督查实施办法》,对全院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日常管理工作和综合管理工作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
在督查力量上,由监察室、人事科、办公室、审管办、绩效办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每周由一名院领导值班,带领联合督查组成员对本周全院日常管理和综合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在督查内容上,对部门重点在值班情况、档案管理、微机使用、卫生状况、工作落实、车辆管理等方面进行督查,对个人重点在队伍建设、组织纪律、工作落实、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督查。在督查形式上,把重点放在基层一线,充分发挥督查员的监督作用,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及时对督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在督查效果上,建立审务督查工作通报制度,督查组每次开展督察情况后,对督查发现的违纪行为及时在全院进行通报,严格责任落实。
通过一个多月督察活动的开展,鄢陵县法院审判作风、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科学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车辆管理规范有序,干警精神面貌大为改观,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