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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法院认真贯彻县长王志宏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13-07-24 11:20:01


    7月12日,鄢陵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志宏在《鄢陵每日网讯》(第103期)第二版《鄢陵成立医患纠纷诉调对接中心》上作出重要批示:请崔纪安书记阅;请春娅县长、宏召院长并卫生局邢局长阅。县法院在医患纠纷的处理方面工作很主动,是我县协调处理机制的有益补充,望相互配合,落实好,进一步巩固这方面的工作。

    鄢陵县法院是最高法院确定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矛盾解决纠纷机制试点单位之一,自去年5月份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鄢陵县法院积极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化解纠纷机制,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非诉化解矛盾格局,同时针对医患纠纷易激化、医患群体性事件多的特点,主动与县司法局、县卫生局、县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结合,成立医患纠纷诉调对接中心。

    王县长作出重要批示后,鄢陵县法院立即召开党组会和院务会,传达学习批示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召指出,王县长的批示是对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法院做好今后工作的强大动力。王院长要求全院干警一定要深入领会王县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增强指导非诉化解矛盾的主动性,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密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切实做好非诉化解矛盾工作,稳妥有效的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要求全体干警要深入贯彻王县长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自身本职工作,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认真谋划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转作风、下基层、问民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正把群众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办,真正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落实好,为全县平安稳定大局作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乔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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