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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丨鄢陵法院王艺菲荣获“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发布时间:2026-03-27 16:38:11


2025年10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许昌市鄢陵县人民法院屯沟人民法庭副庭长王艺菲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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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鄢陵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女法官——王艺菲,她时刻冲在前、干在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誓言、坚守初心。她199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屯沟人民法庭副庭长、三级法官,作为基层司法战线的党员干警,她始终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宗旨,深耕审判一线,用实绩诠释担当。

办案质效突出,是她的鲜明标签。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她受理案件418件、审结392件;2025年上半年受理案件202件(含旧存26件),审结170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8.65%,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她坚持“把群众难事当家事”,以“如我在诉”的标准办理每起案件,在快办案、办好案中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审结的562件案件中,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7.33%,高效化解基层矛盾。

业务能力过硬,是她的立身之本。她爱岗敬业、锐意进取,虚心向老同志请教,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她坚持将审判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工作之余,积极撰写案例分析研讨文章,2023年撰写的《利用挂机辅助软件刷取游戏道具并转卖获利的定性》案例,成功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集成丛书《刑事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凭借扎实作风与突出业绩,她先后获2024年“鄢陵县三八红旗手”、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成为基层青年法官践行司法为民的优秀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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