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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声音,穿越70年|鄢陵法院屯沟法庭:新中国最早批次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25-10-31 10:27:44


编者按:

1955年10月,鄢陵县法院屯沟人民法庭在豫中乡村诞生,70年后的今天,4名“90后”青年法官接棒守护,在该院最偏远的岗位上续写司法为民篇章。70年的历史与“90后”的青春同框,历史与现实对话。今日起,本报推出系列报道《“70”与“90”的守望》,用系列报道穿越七十载光阴,审视这个新中国基层人民法庭的活标本,感悟屯沟人民法庭铸就的“‘板凳’精神”“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成效,见证司法为民初心是如何代代相传的,讲述基层人民法庭的内涵为何历久弥新,感受红色法治文化带给我们怎样的文化自信。



大堂问案搬到坡,古年万辈没见过,这种办法真不错……”

1959年2月,鄢陵县法院在总结成立10年工作时,引用了一首顺口溜,印证10年基层司法审判工作大走群众路线赢得党政机关和群众满意的效果。

河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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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屯沟法庭成立于1955年10月,今年1月至10月,河南法治报记者在鄢陵县档案馆翻阅其70年馆藏档案时,发现大走群众路线一直是闪烁其中、贯彻始终的工作法宝:

这条路线,曾被视为“唯一客观标准”——

“因为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所以我们只要善于深入依靠群众进行调查了解,一切案件都会弄个水落石出的。因此司法工作是否认真走群众路线是我们正确办案的唯一客观标准。对审判人员来说,也已有了较为深刻的体会。”(1956年11月《鄢陵县人民法院工作先进经验总结》)

这条路线,曾指明具体方法和路径——

“有些很复杂、很难办的案子,只要到当地深入群众,以平等的姿态待人,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和群众打成一片,他们就会无话不说,这样才能了解到实际情况,使案子得到正确及时的处理。”(1963年10月《鄢陵县屯沟人民法庭在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这条路线,曾在干警心中生根发芽——

“我们认识到:我们的民事工作,不是为要数字,向上级报,争成绩评先进的……一个法庭工作的好坏,不是看你处理案件的多少而论定的,而是看你的辖区群众生活是否安定,人们是不是在顺利地开展生产。”(1987年《加强基层狠抓基础努力开创民事审判工作的新局面》)

…………

青灯映卷,一页页档案里,大走群众路线这一声音,飘过竖行的墨痕泛黄的纸,穿越屯沟法庭70年的历史,至今仍在回荡。

73岁的原庭长张东海,曾在屯沟法庭工作10年。他回忆,当年办公条件艰苦,办案需要法官去取证,为取得群众信赖,他们下乡调查,常常带着板凳、卷着草席。“和群众一起坐在小板凳上,他们就无话不说。”这种做法,后来成为屯沟法庭“板凳”精神的内涵之一。

“辖区面积大,一跑一天,晚上9点多了还骑车去群众家敲门。调查不完,晚上就躺在村头睡,第二天早上卷了草席再继续调查……”张东海说。

“90后”法官王艺菲,现任屯沟法庭副庭长(主持工作),带领3名同是“90后”的干警驻扎屯沟,把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写进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流程。

通过传承历任老庭长的工作方法,王艺菲总结出法庭工作“三要诀”:

一是态度——先过“脸色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

二是融入——怀揣“板凳”精神登门走访,与群众坐在一起;

三是调解——案件得用心、上心,才能调好。

2024年6月,辖区时楼村发生一起赡养纠纷,该院主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长李延军和全庭干警一起把法庭“搬”到村头,国徽挂到现场,法槌在乡风中敲响,办理一案,教育了一片。实地回访时,白发老太太攥着王艺菲的手哽咽:“你比我亲人还亲呐!”

在这次巡回审判中,书记员李贯宾感慨良多,他说:“作为基层法庭的工作人员,必须走出法庭,只有俯下身、走到田埂上,才能听见真话、看见实情。”

32岁的书记员樊永辉挑起了法庭日常回访的担子。他说,派出法庭的每一次调解、每一次回访,都让他进一步理解如何更好地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派驻时间虽不长,但4名“90后”干警已经默默把“板凳”精神接过来、并决心要好好传下去。他们用一次次蹲地答疑、一趟趟上门送达,换来了群众一句句暖心的感谢,尝到了一丝丝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甘甜,也掂量出基层司法的千钧分量。

“无论是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还是主动帮助有特殊需求的当事人,都要用最暖心的态度去服务大家。”该庭27岁的法官助理尚旭洋在日记中写道,“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在派出法庭,最能真切、直观感受到这句话的分量。”

来源:《河南法治报》2025年10月31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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