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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鄢陵法院庭审进校园 法治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5-11-13 10:46:06


为深化法治校园建设、推动司法实践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组织下,11月11日下午,鄢陵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进鄢陵县职教中心,以巡回审判形式开展特色法治活动,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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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庭审由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明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郑小明出庭支持公诉。庭审随法槌敲响正式开始,根据检察机关指控,黄某驾驶车辆时因交通意外,造成两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黄某主动拨打120与110,在现场等候并如实供述事实,构成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黄某对指控无异议。公诉人综合案件情况和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情节,建议对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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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全校1500余名师生通过现场旁听以及视频直播的方式,完整地见证了案件审理全过程。这种直观的庭审体验,让师生们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对法律程序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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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亚欣)

庭审结束后,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亚欣结合本案,围绕交通安全主题开展法治教育。她强调交通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提醒同学们在日常出行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结合校园场景,用通俗语言讲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知识,明确各方保护责任;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校园欺凌的表现、后果,引导学生拒绝欺凌、掌握自我保护与求助方法。

此次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是我院践行司法为民、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形式,将法庭变成课堂,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有效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贡献了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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