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某某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是鄢陵县乃至许昌市有影响的规模以上企业。2013年5月,鄢陵法院民二庭干警在对全县的重点企业走访时,了解到该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遇到的法律问题: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有很多外欠帐需法院予以审理执行;鄢陵法院的走访法官当场表示:对涉该企业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
2013年7月19日,许昌某某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到法院起诉被告宁夏某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被告共欠许昌某某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76000元,鄢陵法院于当天立案,并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
2013年7月23日,民二庭干警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省会银川市,干警首先来到变压器的使用现场,了解变压器的使用状况。7月24日,民二庭干警分别到宁夏高院、银川中院、金凤区法院要求法院协助查明被告宁夏某某电力工程公司的银行帐户,经查询,该公司共设有11个帐户,民二庭干警对上述帐户分别进行查询,并冻结了该公司存款176000元。7月25日,民二庭干警来到宁夏某某电力工程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组织进行调解,宁夏某某电力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系全国政协委员,在当地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民二庭干警从早上9点起,一直调解到下午3点,说明利害,讲明事理,诠释法律,避免双方企业都陷入诉累,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最终宁夏某某电力工程公司当场支付许昌某某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76000元,许昌华汇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也当场撤诉,二企业握手言好。至此,该案圆满审执。二企业对鄢陵法院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均予以高度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