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足额拿到劳务工资是农民工最迫切的心愿。近日,鄢陵法院执行干警跨越千里奔赴天津,在异地法院协助下,成功为农民工马某追回部分拖欠工资,以司法力量守护群众“血汗钱”。
2025年6月5日,我院审结马某与河南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卢某劳务合同纠纷案,判决该公司支付马某工资3万元,卢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履行义务,工资被拖欠。
2025年8月4日,马某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存在多重难点:马某系开封尉氏人,劳务合同在开封签订,涉案公司注册地在鄢陵,法定代表人卢某(公司唯一股东)户籍地在周口太康,地域跨度大,找人查财产线索难度高。
执行局许鑫团队承办该案后,发现线上查控仅查封卢某3辆车但未扣押,实地走访公司、卢某户籍地,均未发现其他财产及被执行人踪迹。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我院依法终本,但执行干警未松懈,持续关注线索、对接马某。
2026年1月24日,马某提供线索:卢某在天津津南区某工业园务工。承办人立即向省高院申请拘传,并向津南区法院发协助执行函,启动跨省护薪行动。2月4日,执行干警冒寒驱车千里抵达天津,即刻与津南区法院对接,共同制定执行方案,确保行动稳妥。
2月5日,干警在卢某务工地点附近找到其车辆,准备扣押时卢某出现,干警依法将其控制并带至津南区法院协商。干警向卢某释法明理,告知其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结合马某困境耐心调解。在司法威慑下,卢某认识到错误,同意履行义务。
双方达成和解,卢某当场支付1万元,承诺2026年4月28日前还清剩余2万元。马某拿到工资,再三向干警致谢,表示终于能安心过年。该案的执结,既保障了马某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我院打击逃避执行的决心,为跨城协同执行积累了实践经验。
自涉民生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鄢陵法院共开展集中执行行动4次,共出动警车9辆,干警24人,拘传到院10人,拘留5人,执行到位金额26.7万元,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5件,执行到位6万余元。
年关岁末,鄢陵法院将持续聚焦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加大力度、强化异地协同,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行为,全力让每一位农民工带着“血汗钱”安心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