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人民法院 公告 作者:乔瑞峰 发布时间:2026-08-19 16:48:31
鄢陵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024执恢72号
贾运芳、徐会举:
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县支行与潘俊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豫1024执恢7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通知、腾房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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