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人民法院把人民利益放在审判执行工作第一位,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强化阳光司法、强化民本司法、强化廉洁执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司法公正,严把案件质量。司法公正是司法公信力的生命线,唯有司法公正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要实现司法公正,首要的任务在于强化干警的法治理念、司法能力及职业操守,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建立案件质量全程防控体系,严把案件质量关。
二、司法公开,确保案件透明度。司法公开是司法公信力的起点。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司法公开是预防腐败的最重要措施。该院始终坚持司法公开,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细节,践行内外监督方式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司法审判公开,从立案到宣判再到执行,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都全面、实时、主动、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法院在结合司法公开在全面推开的过程中,积极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作为法院形象监督员,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司法为民,树立满意法院形象。司法为民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落实以人为本的民本司法理念,扩大受案范围,降低诉讼门槛及成本,提高司法救济的可得性和便捷性。对涉及群众直接利益的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赡养、抚养费、医患纠纷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利。法院法官主动下基层接地气,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送法进社区乡村、进校园活动,审判法制教育实现了常态化和规范化。通过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倡导诚实守信和公序良俗的主流价值观,真正实现案件审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司法廉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司法廉洁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该院深化反腐倡廉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工作作风的转变,倡导服务型法院职能。严格落实法官回避制度,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对违法违纪实行“零容忍”,把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有效地统一。以清正廉洁的司法作风和严格规范的司法行为赢得社会的信任和尊重,不断提升和彰显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2012年,鄢陵法院先后被最高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被省法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法院荣誉称号,在2013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位列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鄢陵法院长期坚持抓队伍、抓管理、抓案件质效、抓民本司法的结果。11月底,鄢陵法院党组提前谋划2014年工作,确定了“围绕两条主线、抓好三项工程、实现六个效果”的工作方案,定会推动该院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