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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法院庭审“三同步、两公开”的做法、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3-12-11 15:12:13


     庭审“三同步、两公开”是指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和公开展示庭审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今年以来,鄢陵县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以落实司法公开为依托,切实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该院已有50起案件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主要做法是:

    高度重视。上级法院要求实行庭审“三同步”的文件下发后,该院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尽管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经费问题,加强经费保障,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到位。

  强化保障。该院为保证能录、能储、能调,加强技术保障,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调试、维护,保持稳定运行,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庭审直播和培训,确保出现的故障和技术难题能够第一时间在现场予以解决。对书记员加强速录训练,确保能够跟上当事人及代理人语速。

    突出重点。对疑难复杂、社会关注的案件,开庭时还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从而整体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优化资源。把素质高,能力强的充实到各业务庭中,实行优化结合,利用年轻干警知识储备新、接受能力强等特点,充分发挥中青年法官审判实践经验,积极融合达到优势互补,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综合能力。

    强化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培训,使干警们掌握新法修改内容和程序。邀请人大代表对庭审过程进行点评,组织干警观看庭审过程纪录片,规范庭审用语和庭审行为,进一步提升庭审水平,提高案件质量。

责任明确。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原则,对各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分阶段、分层次,分标准,定员、定岗、定编,明确职责要求,划定职责范围,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工作职守,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推动庭审过程的规范化。

    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和同步显示的审判法庭“三同步”建设,方便了当事人、其他司法人员、普通民众能够借助信息化网络和信息终端,实时了解庭审过程,体现法院审判的公正与透明,充分展现和提升法院的司法形象,更加展现了创建和谐社会,实现司法公平、公正和公开及阳光审判的形象,受到当事人、律师的好评。但在实际应用中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及时予以解决。

    一是当事人庭审过程中随意插话,庭审秩序受到干扰。民事审判中,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随意插话,有时对庭审记录提出的异议,没有征得法官的同意便要求修改;甚至法官正在问话时,有的当事人突然指挥书记员要求改刚才说的话,不仅打断了法官的庭审思路,而且扰乱了庭审的秩序。

  二是书记员操作“庭审三同步”系统有畏难情绪、不够规范。书记员日常承担着开庭记录等大量繁琐的基础工作,庭审前操作“庭审三同步”设备时有畏难、怕烦情绪,输入开庭排期信息不规范、不完整;“

  三是技术配备不到位。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功能的实现,需要先进、可靠的设备、网络,特别是基层法庭“庭审三同步”更加需要稳定、高速的专线网络、高质量的设备;“庭审三同步”中出现的任何录音录像、同步显示、同步记录问题,都依赖于先进的技术和快速的维护。设施配备、性能方面与标准化科技法庭仍有一定差距。

  为此,建议一要强化业务培训。结合庭审实际,就庭审“三同步”的具体操作规程,采取集中讲解、实践操作、现场指导、解疑互动等形式,对全体审书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三同步”的适用能力。强化书记员庭审业务能力训练,确保庭审活动客观、全面、全程记载。

  二要强化信息管理。加强庭审“三同步”软硬件设施的功能检测,认真开展庭前调试,及时提供技术指导,保证庭审“三同步”设备正常运行;重视“三同步”庭审资料的保存与保管,定期对庭审录音录像资料刻盘归档,确保资料保存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要强化监督考核。不断强化“三同步”工作的监督管理,由院政治处、监察室、审管办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三同步”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实行庭审“三同步”落实情况季度通报制,要求未规范开展“三同步”工作的部门和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乔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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