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法〔2014〕16号
鄢陵县人民法院
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加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推动教育活动顺利开展,我院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对全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组织协调组、材料信息组、新闻宣传组、整改督导组、服务保障组,由各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王宏召(党组书记、院长)
常务副组长:李保民(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周占东(党组副书记)
副 组 长:刘清运(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喜芳(党组成员、副院长)
马克瑛(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松安(党组成员、副院长)
许凤莲(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马新平(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王志刚(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杨玉亭(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成 员:常志涛 办公室主任
王红卫 机关党委副书记
张海明 研究室主任
吴军产 党办主任
赵江涛 人事科科长
裴振江 监察室主任
乔瑞锋 宣教科科长
刘向鹏 只乐法庭副庭长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主 任:马新平
副主任:常志涛 王红卫 张海明 吴军产 赵江涛 裴振江 乔瑞锋 刘向鹏
1.组织协调组
组长:王红卫
成员:吴军产 赵江涛 乔瑞锋 刘向鹏 李红琴 陈磊
职责:负责院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组织协调,制定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实施方案,组织学习、讨论和集中培训等工作,做好与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督导组、县直机关工委等领导单位的协调联络工作。
2.材料信息组
组长:常志涛
成员:张海明 赵明亮 刘向鹏 焦阳波
职责:负责起草院领导讲话、领导班子情况报告、整改落实方案、活动总结报告及各级督导组要求报送的文件材料,编发简报。
3.新闻宣传组
组长:乔瑞锋
成员:王晓勇 陈磊
职责:负责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编发新闻稿、开设活动专栏、做好相关新闻宣传工作。
4. 整改督导组
组长:裴振江
成员:吴军产 郑东红 朱玉周 周源
职责:负责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群众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组织检查窗口部门司法作风,对全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5.服务保障组
组长:常志涛
成员:焦阳波 刘彦锋
职责:负责全院教育实践活动的后勤保障,承担督导组的车辆保障等。
鄢陵县人民法院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