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喜讯从北京传来,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李翠莲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自1999年进入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以来,李翠莲始终坚持以学习促进步,不断拓宽知识领域,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给予系统学习,从而为干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作为该院执行局唯一一位女同志,李翠莲身上有着女性特有的细腻和韧性。面对难缠的被执行人,李翠莲总是面带微笑,将心比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润物无声的力量化解着被执行人心中的坚冰,使许多久执不结的案件达成了执行和解,无一矛盾激化、无一赴省进京上访,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