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法院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过程中,积极利用调解手段,提高刑附民赔偿案件的结案息访率。今年以来,该院办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率达90%,即时赔偿给付率达100%,既有效地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矛盾纠纷,达到了定纷止争的效果。7月10日,该院一日调解两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崔锋安与被告人崔登科故意伤害一案中,两人系父子关系,矛盾比较深,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效,村干部也束手无策。法院首次进行庭前调解时,发现双方态度都十分强硬,,法官们从亲情和法律的角度出发,给被告人讲法说理,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互谅互让,达成协议,崔登科赔偿崔锋安各项损失8000元。
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牛国新等五人与被告人钱岗交通肇事一案中,由于被告人的亲属和辩护人均在山东省潍坊市,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决定依靠现代通讯手段调解此案。牛国新的儿子被钱岗致死后,牛国新的家人一直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多次与被告人亲属及辩护人进行沟通,一遍遍地给被告人及其家属做工作,督促被告人家属筹集赔偿款。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次交换调解意见,最终,牛国新等人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被告人家属一次性赔偿牛国新等人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