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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省法院“调解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09-07-16 11:25:00


    7月15日下午,鄢陵县法院组织收看全省法院“调解年”电视电话会议后,立即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认真学习了张立勇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我院上半年“调解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安排部署了下半年“调解年”活动工作。

    党组书记、院长时颖指出,“调解年”活动开展以来,全体法官认真投入到活动中来,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和巡回审判,取得了初步成效。

    就进一步开展好“调解年”活动,时院长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进一步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充分认识构建和谐社会大背景之下,开展“调解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司法为民理念对民事审判实践的基本要求,也是深入体现马锡五审判方式的重要举措;要真正从端正和更新调解理念入手,认真抓好诉讼调解工作。二要认真学习张立勇院长、谢德安副院长在“调解年”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等相关文件,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更新调解理念。确立 “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定纷止争”的调解工作目标;创新调解工作机制,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从立案、送达、庭前、庭中、庭后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院参与的调解模式,构建起科学、严谨、合法、规范、长效的诉讼调解机制,走出一条具有鄢陵法院特色的调解工作新路子,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三要认真总结本院的调解工作经验,发扬优良传统和好的做法,改进不足,进一步提升调解工作水平,不断开创调解工作的新局面。要认真总结我院调解工作成熟的经验、做法和亮点,及时总结、上报,在工作实践中很好地发扬;对调解工作实行奖惩责任制,纳入目标绩效考评中。同时,根据上级法院的相关要求,找准本院调解工作的差距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加强和改进,推动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乔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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