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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4 16:06:47


本院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活动的组织领导,推动文明执法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活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李保民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副组长:周占东  党组副书记

        马新平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成  员:王红卫  机关党委副书记

周志勇  审管办主任

吴军产  党办主任

        裴振江  监察室主任

        乔瑞锋  宣教科科长

主要职责:负责全院“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研究、安排、部署活动开展相关事宜。

二、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新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对文明执法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及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协调联络组、督导组、宣传组三个小组。协调联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活动办公室的日常运转,与县委宣传部和县活动办的沟通联络,相关会议的筹备、组织、服务等会务工作,文件的收发、传阅以及活动资料的收集汇总等工作。组长由王红卫同志兼任。宣传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文明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组长由乔瑞锋同志兼任。督导组主要职责:督促指导各部门活动开展,适时进行督查,通报督查情况,向活动领导小组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和督导情况,组长由监察室主任裴振江同志兼任。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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