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不断加大案件巡回审理和调解力度,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日前,该院民二庭法官在1000公里之外的长沙市,冒着酷暑巡回审理并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0年始,河南帅洁面粉有限公司与长沙市嘉建制面食品厂建立买卖面粉合同法律关系,至2001年,嘉建食品厂一年间共欠帅洁公司面粉款8万余元,后因多种原因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终止,货款经多次催要未果,帅洁公司遂诉至法院。由于被告远在长沙,因厂址不详邮寄送达法律文书未果。民二庭办案法官赴长沙后,经了解得知,嘉建食品厂自1997年始一直未参加年检,目前该厂虽未经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但已实际不存在,厂房和设备早卖与他人。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将有关法律手续送达后,完全可以开庭后判决结案,但那样只能是好判不好执行,案了事不了。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办案法官经研究,决定接触原厂长后最大限度地做调解工作,争取找到案件突破口。当时长沙气温高达40度,办案法官冒着酷暑找到原厂长张某做调解工作,开始张某态度很消极,不愿配合。办案法官称,虽然该厂事实上已卖与他人,但其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从法律上讲其仍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对本案债务仍应承担民事责任。后办案法官又反复耐心细致的对其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两个小时后,办案法官早已大汗淋淋,口干舌燥,张某终于被办案法官的诚心和踏实的工作作风所感动,愿意接受调解,并承认该厂实为其自己购买,这笔债务其愿意偿还,为表示诚意张某当日筹集了5000元现金交付办案法官,余款与帅洁公司达成协议,此案圆满调解结案。
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之后,张某握住办案法官的手连声称赞道:“你们河南的法官 真能吃苦受累,冒着这么炎热的天气跑几千里来到这里为企业服务,真是让我感动,你们太辛苦了,谢谢你们!”